2008/09/19

不疯魔,不成活——《Possession》





书名叫Possession,大陆版译为“隐之书”,个人却以为“痴迷”更形象。通读全书,不外是种种痴迷,有学者对诗人生平研究的痴迷,有追寻者对真相的痴迷,有收藏者对物件的痴迷,有学术界对声名富贵的痴迷,有诗人对文字语言的痴迷,有女性对独立自主的痴迷,有有情人对爱的痴迷,有伤心人对失去的痴迷,因爱而痴迷,再至疯魔,正所谓:不痴魔,不成活。

Possession的灵感据作者A.S.Byatt自述是来自她七十年代早期在大英博物馆遇到的一位学者,这位学者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Coleridge(英国浪漫主义运动奠基人之一,著名的湖畔派诗人,以写十九世纪英国消极浪漫主义诗歌闻名)的研究,以致Byatt都分不清究竟是谁占据了谁的生命。

书中大诗人Randolph henry Ash 原型是Robert Browning,19世纪维多利亚诗人,他就是写出著名诗歌“How do I love thee”的布朗宁夫人的另一半。他尝试着将风格标新、表达立异的特点引入维多利亚时期的诗歌,创造了一种诗体小说,把小说中对人物的塑造方式引用到诗歌中。这使得诗体小说重点从单纯对故事的叙述向人物内心世界的探究转变,因而染上心理分析的因素。而Christabel Lamotte 则是基于Christina Rossetti(英国女诗人,“精灵市场”是其代表诗作,和小说中Lamotte的“梅卢西娜”类似)创作而来。

Byatt之所以弃Coleridge而选Browning为原型,既是因为她曾在伦敦大学教过Browning的作品,模仿起Browning的笔触可能更得心应手,也是因为她对他的崇拜激情由来有自(承继自其母)。她一直就想以布朗宁为中心写一部小说,但是最终因为怕被卷入诉讼这样的忧惧会压缩她的创作空间束缚她的手脚而作罢。

虽然小说构思酝酿很久,写起来却是一气呵成,不像她的其他作品。写作时她采用D.H.Lawrence的建议,以不同时代两对恋人的情感发展为双主线,通过能以假乱真的维多利亚体诗歌,激情洋溢的情信,隐晦枯燥的日记和第三人称叙述等各种不同文体起承转合,并在小说中注入莎士比亚的戏剧色彩,引领读者和罗兰、莫德一起从两封信开始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将一段隐匿多年的感情起于地下,大白真相于天下。

因为对西方文化知之甚少,所以很多典故读来有点艰涩难懂,不像之前的“十三个故事”那样流畅,开始还怪罪到译者的翻译功底上,读到后来才知错怪他人了。不过,对全书印象最深的,既不是气势恢弘的维多利亚体诗歌,也不是Ash和Lamotte之间爱情的曲折,而是作者借Ash的手写出的几段情话:

“那样的一种专注我压根不曾感受过---整颗心就只关注某一件东西、某一处地方、某一段时间—短短的片刻竟带来幸福的永恒,永永远远不会停歇。”

“我深知自己对你的爱,涵括了人类所曾有过的所有爱意,而且狂野之极。这样的一种爱,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我那已然消蚀的理性告诉我,这样的爱,势必会对你我造成伤害,这样的爱,让我想方设法地去遮掩,在我所能控制的状况下,用尽心机---就为了让你不受任何伤害(你当然会说,我做尽一切但就是没做到消失,这点恕我实在无法做到)。”

“就我而言,我宁可让自己因事情发生了而后悔,而不是后悔一切只停留在空想中;我宁可让自己因知道明白了而后悔,而不是后悔自己只能盼望;我宁可让自己因有所为而后悔,而不是后悔着自己一再犹豫却步,我宁可让自己因一场真实的人生体验而后悔,也不要让自己病态地揣想着事情的种种可能。”

“他忽然觉得,她真像只沙漏,含藏着光阴,所有的光阴全都让她拦住,成了一线细沙、一道石柱、一颗颗细小的生命,囊括着过去曾有的以及未来的一切事物。她握住了他的光阴,她含藏着他的过去与未来,两两相缠,以如此残暴之力,以如此柔善之姿…..”

“如今尽头将至,我再度想起你,心中带有清澈的爱意”

读到这些,我不可避免得又开始想起……

忘了提一句,故事发生在伦敦和Yorkshine,巧不巧?我脑中的想像机器又开始轰鸣了……

1 条评论:

匿名 说...

我刚买,部头太大,还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