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观看Boston legal Season 2 Episode 16中时突然想到的。
关于死亡,我其实并不惧怕,甚至,有时会渴望。也许这样说,没人会信,可是,的而且确,在某些情况下,生不如死。好死和赖活,我选的一定是前者。也许别人又会说,那只是因为我现在健康年轻(相对而言),才会持这样超然的态度,才会做这样轻率的抉择。是,我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来反驳,也不想做无意义的反驳。不过,今时今日,已经告别了飞扬跳脱的青春的我依然坚信,质量,绝对要比数量重要,于生命,亦然。
看了不少的影视和书,屡次遭遇到Alzheimer的老年痴呆症,从“恋恋笔记本”,到“波士顿法律”,到新近获奥斯卡奖的“柳暗花明”,当然,还有其它绝症,象Jodi Piccot的 “Mercy”中的cancer, 无一不是以此为背景,讨论处身其中的患者家属的情感困境,艰难抉择譬如”mercy killing”和由之触发的社会反响法律判决,让我难免会将自己代入其情其境,想要寻找一个自己的立场和答案,最后发现,其实象生命中很多事一样,无解。
世间关于生存权利,生命尊严,死亡自由等等的争论实在是旷日持久,层出不穷,无日可止,而且,并没有是非对错,也远非黑和白那么简单,只在乎于,你是什么角色,你是什么立场,你是从什么角度出发,你又是在乎重视什么,你持了怎样的一种感情,你存了怎样的一种动机,是这些,结合在一起,导致你的所思所想,决定你的所言所行。
What is human? What is the ultimate act of love and kind? What is the profound love? What is unselfishness? What is mercy? What is moral? What is live? What is death? Can we choose how to live and how to die? Can the one we love and the one love us choose death on behalf of us? On what condition it is? 这世界有多少人,就会有多少答案吧?只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一个规范的标准答案呢?我们可能有吗?我们应该有吗?应该吗?
2008-05-03